2024年下半年SCCS化妆品成分安全性意见数据汇总【含资料包】
No.01
SCCS Opinion on Triphenyl phosphate
(CAS No. 204-112-2, EC No. 115-86-6)
SCCS 关于磷酸三苯酚酯的意见
(CAS No. 204-112-2, EC No. 115-86-6)
结论如下:
SCCS认为,根据目前可获得的信息,因不能排除其遗传毒性潜在风险,不能就磷酸三苯酚酯的安全性给出结论。
SCCS的规定没有涉及环境问题。因此,这项评估没有涵盖磷酸三苯酚酯对环境的安全性评价。
No.02
SCCS Opinion on Citral (CAS No. 5392-40-5, EC No. 226-394-6)
sensitisation endpoint
SCCS 关于柠檬醛(CAS No. 5392-40-5, EC No. 226-394-6)
致敏终点的意见
结论如下:
SCCS注意到,基于QRA2方法评估表明,柠檬醛在不超过化妆品中建议使用的浓度时,可以被认为是安全的(详见文件内表7)。然而,SCCS认为QRA2方法在某些方面仍然需要澄清,因此在得出关于柠檬醛安全性的最终结论之前,仍需要进行一些改进。
尽管SCCS认为所提出的QRA2方法是对QRA1方法的改进,但还需要更多的案例研究来进一步证实这种方法对香精香料和其他化妆品成分的适用性。在此之前,SCCS将逐个考虑该方法对香精香料和其他化妆品成分的适用性(对于尚未过敏的人群)。
No.03
CCS Addendum to the Scientific Opinion on Hexyl Salicylate SCCS/1658/23
(CAS/EC No. 6259-76-3/228-408-6) - Children exposure 0-3 years old
水杨酸己酯科学意见的 SCCS 附录 SCCS/1658/23 21
(CAS/EC No. 6259-76-3/228-408-6) - 0-3 岁儿童暴露
大致结论如下:
SCCS认为,在不超过以下使用浓度时,水杨酸己酯对3岁以下儿童使用是安全的:
o 0.1 %(w/w) 沐浴露、洗手液、洗发水、护发素、身体乳、面霜、护手霜、口红/唇膏,香水产品
o 0.001%(w/w) 牙膏
目前尚不清楚水杨酸是否可能作为杂质或由水杨酸己酯分解产生存在于产品中,如果它作为杂质存在,则必须将其保持在技术上不可避免的痕量水平。
本意见不适用于任何可能通过吸入导致最终使用者肺部暴露的喷雾产品(包括口腔喷雾剂)。
SCCS的规定没有涉及环境问题。因此,该评估没有涵盖水杨酸己酯对环境的安全性评价。
No.04
SCCS Opinion on new coating for Titanium Dioxide (nano form)
SCCS 关于二氧化钛(纳米)新涂层的意见
大致结论如下:
考虑到所有提供的信息,SCCS认为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和数据差距,不能对由 6%(w/w)氢氧化铝、14%(w/w)肉豆蔻酰肌氨酸钠和10%(w/w)聚二甲基硅氧烷(Eclipse 70)组合涂层的二氧化钛(纳米)的安全性得出结论。
No.05
SCCS Opinion on Biphenyl-2-ol and Sodium 2-biphenylolate used in cosmetic products
(CAS/EC No. 90-43-7/201-993-5 and 132-27-4/205-055-6)
SCCS 关于化妆品中使用的邻苯基苯酚和邻苯基苯酚钠的意见
(CAS/EC No. 90-43-7/201-993-5 and 132-27-4/205-055-6)
大致结论如下:
根据所提供的数据,SCCS认为邻苯基苯酚、邻苯基苯酚钠在化妆品中作为防腐剂使用不超过限量时是安全的。
邻苯基苯酚:在淋洗类产品中使用浓度不超过0.2%,在驻留类产品中使用浓度不超过0.15%。
邻苯基苯酚钠:在淋洗类产品中使用浓度不超过0.2%,在驻留类产品中使用浓度不超过0.15%。
邻苯基苯酚和邻苯基苯酚钠同时使用:在淋洗类产品中使用浓度不超过0.2%,在驻留类产品中使用浓度不超过0.15%。
由于提供的安全档案仅与肤用产品有关,因此SCCS没有考虑口服和吸入途径。
SCCS的规定没有涉及环境问题。因此,该评估没有涵盖邻苯基苯酚和邻苯基苯酚钠对环境的安全性评价。
以上为部分内容概述,以下小妆以表格形式进行了文件汇总,您可在妆博士社区下载~